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委任制。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岗位序列。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