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纪业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各地陆续制定条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明确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并对经纪业进行监督管理,以下属于经纪人不得从事的行为是
更新时间:2024-03-29 18:25:21 A、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ABCD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29——经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超越其核准的经纪业务范围;
(2)隐瞒与经纪活动有关的重要事项;
(3)签订虚假合同;
(4)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5)伪造、涂改、买卖各种商业交易文件和凭证;
(6)向当事人索取佣金以外的酬劳;
(7)参与国家明确规定的违禁物品、专控商品及其他不允许经纪人从事经纪业务的经纪活动;
(8)兼职经纪人接受与所在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当事人委托,促成交易;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一般演出项目成本构成主要包括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募捐义演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其中演出收入指()。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和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演出市场营销的基本概念包括项目策划,艺术生产,宣传推广,票务销售等,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并最终实现满足消费获得利润的经营目标,这一切的前提与核心是( )
经纪人可通过预收费用、预收佣金、签订“专有经纪权合同”、公证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合同公证等措施防止佣金被甩。佣金可来自经纪合同外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