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重量计算的包装货,如买卖合同未明确规定是按毛重或按净重计算,按惯例,应按毛重计算。
对于货物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合同中如没有明确的规定,按惯例,其做法是()。
CIF和CFR两种贸易术语相比,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仓至仓条款是指()。
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做法,投保一切险后还可以加保()
海运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都是物权凭证,都可通过背书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