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
A
暂无解析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一、动火工作票制度;二、工作许可制度;三、工作监护制度;四、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动火执行人必须收到经审批且允许动火的工作票后方可动火。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由发电部负责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3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可以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